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无需承担拘留所的食宿等基本费用,由政府财政保障。这是基于行政机关执行公务不应让被处罚人额外负担基本生活费用的原则。
刑事拘留期间同样如此,被拘留人在看守所的生活保障费用由国家财政承担,被拘留人无需自行支付。
司法拘留与上述类似,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也不由其个人承担,由相应司法机关所在财政体系负担,旨在确保司法活动的公正性与严肃性,避免因费用问题影响司法执行。
若对行政拘留不服提起诉讼,这属于行政诉讼,流程如下:
首先,要确定起诉期限,一般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次,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起诉状需写明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证据材料要能支持自己的诉求,比如行政拘留决定书等。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通常是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的,会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立案后,会按法定程序安排开庭审理,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最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冷德武】注:本文来源网络,供学习参考,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