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的条件有哪些

作者:北京知名刑事律师      更新时间:2024/9/4      浏览: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自首者通常需符合以下两项基本要求:


首先,必须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自动向警方或司法机构投案;


其次,必须对自身所实施的犯罪行为进行毫无保留且真实可靠的陈述。


另外,当已经受到强制措施控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中的罪犯,如能够如实地交代出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本人实施的其他罪行,同样应当视为自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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