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检察院到法院要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自提交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开始,直至最终法院进行审判的过程中,通常需要花费大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具体来说,人民检察院收到由监察机构或公安局移送的案件后,应在一个月内做出是否起诉的决定;若涉及重大、复杂的案件,则可适当延长十五天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单位、公安单位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刑事案件检察院会找受害人吗
1、在检察机关对具体案件展开调查取证期间,必须认真倾听受害人的陈述和意见。
如若启动了起诉程序,并且涉及到需要受害者出庭作证的情况下,我国法律将严格依据相关程序,适时地向受害人提供开庭通知。
2、若人民检察院经过仔细调查,确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被彻底查清楚,获取的证据切实可靠,充分有力,依法理应对其予以刑事追责的话,便应该依法做出起诉的决定,然后根据审判权限的规定,向当地法院提交起诉申请,同时还需将所有与案件相关的案卷资料以及证据一并移交至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北京知名刑事律师】注:本文来源网络,供学习参考,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