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侵占罪在哪里立案

作者:北京知名刑事律师      更新时间:2024/8/20      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的立案事宜由法院负责执行。侵占罪属于必须由人民法院进行处理的自诉刑事诉讼案件,理应由法院进行立案程序。在人民法院对侵占罪的举报材料进行严谨审查之后,如果发现存在犯罪事实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便应当依法予以立案。倘若行为人将其受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同时又拒绝归还的,那么将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刑罚;若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可能会被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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