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劫罪与抢夺罪主要有以下区别
从客体来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从客观方面看,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抢夺罪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从主观方面讲,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盗窃罪是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占有他人财物,强调行为的秘密性;抢夺罪则是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注重行为的公然性。例如,甲在超市趁人不注意将商品藏入自己包中,这是秘密窃取,构成盗窃罪;乙在大街上直接从他人手中夺走挎包,属于公然夺取,构成抢夺罪。一般来说,盗窃行为通常是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而抢夺行为往往是在被害人知晓的情况下实施。但具体区分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如作案手段、财物的性质和价值等因素综合判断。总之,盗窃罪更注重秘密性,抢夺罪更强调公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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