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提起诉讼时,若被告人被指控犯有盗窃罪,其可以采取的法律辩护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如果被告人具备自首或立功等行为表现,则辩护律师将尽力争取减轻或免除对其的刑事责任。
其次,如果能够证明被告人的犯罪恶意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那么便有可能争取到更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再者,如果能证明被告人在法庭上有良好的悔罪和认罪态度,那么也能够在量刑中得到一定程度的考量。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判决结果往往会综合考量多个方面的因素,包括犯罪动机、犯罪行为的主观恶性、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是否属于累犯,是否有自首或立功等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等。
对于盗骗财物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应及时予以追回,但是在个别情况下,他人善意取得诈骗所得的财物可不予追究。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涉及到了数额特别庞大或其他特别严重状况时,我们面对的将是至少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需要缴纳罚金或没收相应的财产。
当满足下列条件时,即可判定被告人涉嫌犯有盗窃罪:
被告主观心态必须明确指向非法占有,且具有此种目的。
在客观层面上,被告必须实际实施了盗窃公共或私人财富,而数额又达到较大标准,或者多次盗窃、进入住户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扒窃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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