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审批所需的具体时限,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做出明确规定,但通常而言,取保候审申请经批准完成的日期相较于申请提交的日期不会过于漫长。
在正常情况下,负责案件处理的相关机构会在接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
若未能获得批准,则会向申请人详细说明不予批准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的确定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取保候审的担保形式有两种选择,即金钱担保或保证人担保。金钱担保又可细分为向公安机关缴纳和向人民检察院缴纳两种情况。
其中,向公安机关缴纳的保证金最低为人民币1,000元;而向人民检察院缴纳的保证金则需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标准则为人民币500元以上。所有保证金都必须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支付。
此外,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也有权选择由他人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并非必须采用金钱担保的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关于取保候审的审批时长,通常为三个工作日。
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接收到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告知申请人是否批准的理由。